1/29/13 Ottawa to Toronto

1/29 起床後在Barefoot 附近的 University of Ottawa亂晃拍照,然後去超市買了一盒草莓口味的哈哥打斯就出發去火車站了。隨著旅程的前進,行李也越來越重,拉著沈重的行李在半融的爛雪泥地走,拉桿變的髒兮兮的。到了火車站坐下來慢慢的挖冰淇淋,覺得好幸褔。哈哈。先吃完甜點,再買了一個三明治上火車。看了二集The News Room,再睡一覺就到多倫多了。
我覺得這趟旅程有好多幸運的地方,常常我都還在想是怎麼一回事時,以為迷路時,走著走著,就又讓我抓到一絲線索,去到我要去的地方。
一到多倫多Union Station,果然是大城市,事先做好功課的從火車站到住宿點的資訊,一出站我就迷失在茫茫人海中。問了information,他叫我去坐地鐵,我站在閘門看著人潮,想找到一個買票的點卻看不出個所以然,感覺每個人都先去感應一個機器,我猜可能是公車和地鐵間的轉乘優惠。鼓起勇氣又問了一個站在我旁邊看起來像在等人的女生。她看了我的小本子,說喔不拉不拉,也是叫我去坐鐵,我又問了可以去那買票,她指著那條長長的人龍說可以排隊直接跟站務員買,我看到旁邊有一點類似公車上投錢的那個筒子寫著3元,剛好身上有零錢,就投錢進去了。

到了地鐵站,我只知道要坐northbound的,但不知道是不是有分線,上了第一班車,看不到路線圖於是又立馬下車,然後下一班來了一台有路線圖的車,就上車了。翻著小本子,我慶幸昨天在查google時有順便把地鐵站的名稱寫下,記得google map上寫若坐地鐵還要再花20分鐘走路。下了地鐵,往出口的方向走,沒想到竟然又看到原來backpacker上寫的510,叫light rail,看到上車的人都沒投錢,猜想應該也是轉乘不用錢,我又上車。開了出去,心裡還在著急到底要在那站下車,看著停車點都沒寫站名,心裡一直在猶豫要不要在下站下車,兵慌馬亂中竟然讓我看到一絲曙光,聽到college st,於是有驚無險的到達了多倫多的落腳處了。

一下車竟然讓我看到7-11,一放鬆下來後才感覺到超口渴,就進去光顧一下,這家7-11應該是這一路上看到規模最接近台灣的。想喝熱湯,於是買了一碗泡麵和汽水。

到達backpacker的第一件事,把所有的衣服拿去洗。終於我又有烘的暖呼呼又帶著洗衣精香味的衣服穿,嘿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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